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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形式美 |
发布日期:2007-11-30 点击次数:3344 |
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齐一与参差、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黄金分割律、主从与重点、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亚里士多德就从美学观念中提出:“美的主要形式——秩序、匀称与明确。一个美的事物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依靠体积与安排,美必须具有特定的感性形式,并努力在客观事物中去发现它们。”这一美的形式、美的本质一直为美学家、艺术家所信奉、追随。当代不少理论家大肆批评"形式",认为形式非来自自然表达,是做作.其实一个艺术家境界的高低,正是在处他对于"美"的认识的高低,毕加索的画为什么在世界画坛地位崇高,正是因为他直接进入了绘画的"纯美"审美高度,当然这样的高度不是一般人所以认识与理解到的,所以毕加索至今也有很多人批评他,读不懂他的作品.齐白石,虚谷的作品何以在简单的笔墨中而成就了大师的地位,也正是因为他们对于美的认识直接上升到了纯正形式上纯美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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